盐城市粪污处置中心2026年污泥处置服务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方式邀请潜在响应人参加本项目竞价。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项目竞价公告资格要求的响应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竞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粪污处置中心2026年污泥处置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具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3、项目内容:盐城市粪污处理中心搬迁项目目前已经完工并正常投产运行,项目产生的污泥需委托具备相应环保资质与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合规处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污泥进行收集、处置及最终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对上述污泥的转移联单填报、末端处置工艺进行全过程监管与服务,确保污泥处置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杜绝二次污染。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项目的具体情况由响应人与招标人(蒋龙升:17788319213)联系,综合考虑报价。本项目服务费用约4.5万元。
4、工期要求:1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环保主管部门规定。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响应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地方政府所要求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能力,提供环评报告表及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3、投标人必须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注册(原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污泥处置类型包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的废水处理污泥【(SW07)782-001-62】。且能够配合招标人在环保、住建等平台上依法申报、披露相关处置信息;
4、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一般工业固废的污泥处置设备和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且必须保证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污泥处置须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处理量及处置方式须符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规定的相关要求。中标后招标人有权随时对中标单位的环评资质和处置现场、处置方式及处置量(能力)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5、响应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竞价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
6、响应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四、竞价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用信封进行封装且当场递交,如在开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有响应人主动提出放弃投标的,则没收其保证金。中标后,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存于招标人处,待项目结束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如中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其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约定。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价文件约定。
六、获取竞价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地点:盐城城投集团官网。
3、方式:自行下载,竞价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七、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16:45(北京时间)。
2、地点:盐城市城投商务楼16楼评标一室(城投商务楼16楼东侧走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投清能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7788319213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2026年6月8日
盐城市粪污处置中心2026年污泥处置服务 竞价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