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度盐城市城投集团直融产品法律意见书服务单位选聘服务 招标公告

 

2024年度盐城市城投集团直融产品法律意见书服务单位选聘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度盐城市城投集团直融产品法律意见书服务单位选聘服务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直融产品法律意见书服务单位主要为协助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直接融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公司债券、企业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簿记、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工作,参加有关项目中介机构的协调会,对总体工作安排提出建议;对规范运作和发行融资项目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帮助完善、草拟有关文件;接受有关中介机构和我司就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文书供我方向有关部门申报;现场见证相关项目发行的过程并出具法律文件等。

3、服务期:一年[2024年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年(含)]服务期满,根据服务情况,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年。 

4质量要求:

4.1 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4.2 服务要求:投标人需能够及时高效的参加本次公司直融产品的各类协调会议,并能在第一时间内解答发行人或其他中介机构提出的关于本次公司直融产品的相关法律方面的咨询。能够在充分的尽调调查基础上,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书文件,有效配合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本次公司直融产品项目的申报工作。投标人在本次公司直融产品后续发行(含分期发行)过程中,需及时配合出具当期公司直融产品发行所必要的法律文件。

4.3 为保证融资项目的隐私,维护招标人的商业秘密,投标人对由招标人提供并明示为商业秘密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经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经有效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注:本项目允许总所或分所投标。若投标人为总所,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均须为总所所有,拟派律师团队均须为总所人员,分所材料及人员将不予认可;若投标人为分所,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均须为分所所有,拟派律师团队均须为分所人员,总所材料及人员将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专职律师,并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3、服务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须配2名专职律师如进场后招标人认为配备的人员有不满足需求的,必须按要求调整到位)。

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服务团队主要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3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6.1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6.2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3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6.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5 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部门处以限制执业处罚或处罚期尚未结束。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以上56项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7、本次招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获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315日至2024年319每日8:30 1800,周日除外)。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3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13921809379。

、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11532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盐城城投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