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城投集团及子公司2023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盐城市城投集团及子公司2023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城投集团及子公司2023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3、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服务费约60万元。

4、服务期:15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财务报表审计及年报公告要求。

6、招标范围:盐城市城投集团及子公司2023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服务项目,对集团及子公司现有的36处投资性房产(账面价值133亿元), 为满足发债要求,进行市场价值评估。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能力的法人公司或其他组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公布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名单”中,且经财政部门登记备案并完成备案公告的资产评估机构。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能体现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为报告签字评估师。

3、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配备2名资产评估师。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委托代理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日,则为2023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6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 12 29 日至2024年 1 5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盐城市兆泉商务楼东六楼,联系人:徐会计、朱女士,联系电话:0515-88222150,18066198320)。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15-6801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806619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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