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岛生态组团高架片区项目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湿地补划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先锋岛生态组团高架片区项目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湿地补划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盐城市先锋岛生态组团高架片区境内。
3、项目规模:1)先锋岛组团内开创路高架北延(皮岔河-方向河):
项目位置:张庄街道;项目用地面积:237.9亩;涉及占用林地面积:13.3亩;涉及占用湿地面积:12.1亩;
2)开创路高架北延(新景路-皮岔河、方向河-双元路)亭湖段:
项目位置:新洋街道、先锋街道;项目用地面积:161.5亩;涉及占用林地面积:2.5亩;涉及占用湿地面积:16.2亩;
3)康庄大道高架(纱厂河-204):
项目位置:张庄街道;项目用地面积:19.7亩;涉及占用林地面积:6.2亩;涉及占用湿地面积:1.0亩;
4)西环路高架项目:
项目位置:亭湖区先锋街道;项目用地面积亭湖部分 346.5亩;涉及亭湖区林地面积:1.7亩,涉及占用湿地面积:9.7亩;
(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为准),本项目服务费约44万元。
4、招标范围:先锋岛生态组团高架片区项目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湿地补划方案编制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先锋岛生态组团高架片区项目(开创路高架北延(皮岔河-方向河)、开创路高架北延(新景路-皮岔河、方向河-双元路)亭湖段、康庄大道高架(纱厂河-204国道)、西环路高架北延(沿河路-双元路)工程)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湿地补划方案编制。使用林地范围确认,确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范围及周边建筑物的空间位置关系,对项目用地范围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重点生态区域,是否占用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进行调查,比对、研判和分析,完成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情况说明书,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完成区级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书;
前期准备工作,搜集占用湿地的建设项目相关批准文件,现状调查与分析,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各项修复措施的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建立完善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湿地修复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修复效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合理估算湿地修复所需的资金规模,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筹措和使用计划,完成湿地保护恢复方案编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并取得湿地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书。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5、服务期限:30日历天,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书,具体服从招标人要求。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并保证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相关批复。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能力独立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以上第4、5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请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2日前(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周日除外),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且领购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B区13A06#),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报名联系人:倪工,联系号码:18066161713。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先锋岛组团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西路88号3号楼二楼(2)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18066161713
地 址: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B区13A06#
2025.4.16